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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,是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,因此在教学过程中,教师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、严肃的工作态度、严谨的教风从事教学工作,切实做到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。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,严肃教学纪律,稳定教学秩序,提高教学质量,特制定本规定。 一、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,视为一般教学事故: 1、上课、监考非因不可抗力迟到5分钟以下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; 二、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,视为严重教学事故: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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